降首付比例、换房减税费、认房不认贷……上周的房地产市场似乎经历了一轮“狂欢”。
政府部门就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指出了新的方向。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接连推出新举措,继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上周五,“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话题登上各大网络媒体的热搜榜,引起诸多网友的热议。业内人士认为,“认房不认贷”是楼市开出的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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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有望激发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活力
“影响比较大的就是‘认房不认贷’政策。”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潘安平教授说,“这项政策精准利好想要置换房产的购房群体,这些群体只要把名下的房产卖掉或用其他办法处理掉,也能获得首套贷款的资格,一买一卖双向操作,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活力将得到激发。”
在有关首套房认定方面有“认房又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不认贷”三种评定规则。“认房又认贷”要求只要在全国范围内有过的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贷款购买住宅都被认定为二套,这样购房者就享受不到首套房的低首付比例和低贷款利率;“认贷不认房”就是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此次住建部拟在全国推行“认房不认贷”的意义在于,不管有多少房贷没还清,也不管有多少次房产交易记录,只要购房者在拟购房的城市名下无房,买房都属于首套房,可以享受首套房相关的福利。
这也是政府在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为楼市开出的一剂“猛药”。
月初,我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针对优化个人住房贷款认定工作,提出个人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个人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根据温州现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个人申请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同为2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30%。
对想换新房的购房者来说,按照“认房不认贷”,无论是首付“门槛”还是还款利率,都会大幅降低。
供求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
与此同时,《措施》还指出,进一步支持居民换购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对在温州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给予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0.6%的财政补贴。
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提出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措施,包括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及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减征契税等总计19项个人买卖、租赁房屋相关税费优惠措施。
目前,房地产供需、居民预期和行为、开发商的行为等都已发生了改变,市场供求关系正在由供不应求向供大于求转变,“卖方市场”转向“买房市场”,这些都是房地产行业和市场正在经历的重大变化。因此,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政策也需要发生改变,即从防过热转到防过冷,关注房价的大幅波动,从增量转到存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来满足居民需求。
潘安平表示,按照眼下的房地产新形势,更需要依靠发展实体经济,提高居民收入,来拉动消费,并以此带动居民对改善生活的需求和预期。居民对改善生活的需求,其中也包括了置换面积更大、居住更舒服、交通更便利、区位更具优势的房产。
原标题:降首付比例、换房减税费、认房不认贷……这一剂猛药能否助力楼市“回春”?
记者:葛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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