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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与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关于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显荣、王卫红、陈亚进、黄 民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签: 白云山: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